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商标注册 >常用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

常用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

来源: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:2025-02-08 00:00:00 浏览:108

常用词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注册商标的,但需要满足法律对商标显著性的要求。以下是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:

1.商标的显著性要求

商标的核心作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,因此必须具备显著性(即识别性)。常用词如果直接描述商品特性、质量或功能(如“美味”用于食品、“快速”用于快递服务),通常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,无法注册。

2.常见可注册的例外情况

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(第二含义):

如果某个常用词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,消费者已将其与特定品牌关联(例如“苹果”用于电子产品),则可能获准注册。需提供销售记录、广告投入、市场认知度等证据。

非描述性使用:

如果常用词与所注册的商品/服务无关,例如“苹果”用于服装或汽车,可能因不直接描述产品特性而具备显著性。

组合商标:

将常用词与图形、字母等结合(如“小红书”+Logo),可能增强整体显著性。

3.具体案例分析

成功注册:

苹果(Apple):用于电子产品(非水果相关)。

小红书:用于社交平台(不直接描述功能)。

长城:用于葡萄酒(与建筑无关)。

被驳回的案例:

“优盘”曾因成为通用名称被撤销注册。

“鲜榨”用于果汁因直接描述工艺被驳回。

4.注意事项

商标检索:注册前需查询是否与已有商标冲突(如类别、近似性)。

选择类别:同一词汇在不同类别中的注册难度可能差异较大(如“凤凰”在自行车和香烟类均成功注册)。

避免通用化:成功注册后需防止商标沦为通用名称(如“阿司匹林”“尼龙”均因通用化失去商标权)。

建议

如果常用词缺乏先天显著性,可通过长期使用积累“第二含义”后再申请。

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或律师,制定针对性策略(如选择合适类别、补充设计元素)。

考虑申请防御性商标,覆盖多类别以防抢注。

您主动上传的号码、个人称呼,我们将用来联系您并提供专业的服务,点击“马上回电”,即表示您同意上述内容及《用户协议》、《隐私政策》

声明:凡本网注明"来源:尚标商标转让平台"或”来源:www.86sb.com”的作品,均为本站原创,侵权必究!转载请注明“来源:尚标”并标明本网网址www.86sb.com!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尚标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,联系方式:400-7187-888。

购标无忧,安心交易

大平台有保障,21年专注商标交易

优质标源,海量优选

海量优质资源,专家顾问把关

快捷交易,售后无忧

专业品质服务,快速交易保障

1V1专业服务

专家级顾问1V1专享服务

有问题,问AI...
立即提交

点击“立即提交”,即表示您同意上述内容及《用户协议》、《隐私政策》

您的需求已提交知产顾问将通过电话告知您查询结果

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
了解更多政策补贴

21

专注知产服务20

专业品质,服务有保障,售后无忧

10

中国商标代理十强

国知局官方备案机构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

300

业务辐射全国300个城市

上海总部,布局全国十五家直营公司